政策资金扶持
政策资金扶持
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初稿)》。加大财政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企业区域分布数量情况,均衡分配专项资金,下达2016年地区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分配意见,重点支持非公经济及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初创企业租金补助、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服务能力及设施建设等方面。各区局按照《大兴安岭地区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对《大兴安岭地区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说明,对项目实施进行组织、监督和管理。下达专项资金150万元,截至12月末,各区局将专项资金拨付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