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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贷款周转金

工业企业贷款周转金


  行署启动地区工业企业贷款周转金工作,向省申请贷款周转金3000万元,并依据省管理办法制发《大兴安岭地区工业企业贷款周转金实施细则》。行署工信委会同行署财政局与地区兴财担保公司(地区周转金运行机构)签订三方委托协议,地区兴财担保公司与地区工商银行等5家商业银行签订贷款周转金合作协议,督促指导工业企业贷款周转金业务开展,神州北极木业有限公司等15户企业申报地区工业企业贷款周转金,9户企业获4550万元工业贷款周转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