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林政执法

林政执法


  执行《督查督办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管理规定》,受理案件14起。其中,国家林业局批转督办案件4起,办结3起,进入司法程序1起;举报案件5起,办结1起,移交森保3起,督办中1起;督查发现5起,办结4起,督办中1起,下发监督通知7份,收回林地187.51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