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采伐管理
林木采伐管理
强化森林资源经营利用监管,升级三类调查设计软件。在松岭、呼中、十八站林业局开展森林综合抚育试点工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拨交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森林抚育调查设计暂行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规范森林抚育经营行为。加强停伐监督检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停止商业采伐工作的通知》,采取各驻局监督办每月一查、地区不定期抽查等形式,查处木材加工厂私收木材和盗伐木材案件1起,并移交公安部门。规范木材流通秩序,严格执行区外购进木材运输管理制度。加强外购木材监管,地区资源局与计统部联合开展全区木材加工企业库存清查盘点,掌握现有加工企业产、销、存情况,建立台账,对库存清零的加工企业停止办理一切销售运输手续,巩固停伐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