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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防责任落实

森防责任落实


  继续深化和推进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和制度执行,制定《森林防火领域重点行政问责的“六项规定”》,健全规范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实现林有人管、火有人防、责有人担。春、秋季高火险期,分别下发《关于切实做好“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国庆节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成立由行署督查室和地区防火办组成的联合督查组5个,反复到各防火责任区督导检查森林防火工作,发现并督促整改火险隐患30余处,对9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全区通报4次,约谈处级领导干部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