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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管理

校园安全管理


  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地区教育局与各直属学校,各县区局教育部门与所辖学校,学校与各部门工作岗位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实施目标管理、一票否决。与地区公安局、地区交通运输局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大兴安岭地区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排查工作,确保校车使用安全。贯彻《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各地中小学校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开展应急疏散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