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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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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县(区)开展妇幼卫生督导检查,产后访视率、妇女系统管理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均达标。开设孕妇学校,举办培训班5期。推进早教中心与地区第二人民医院挂靠,完成房屋维修、人员设备交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