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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权力清单

规范权力清单


  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行政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工作的通知》和《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县各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工作,清理规范行政权力3434项。其中,行政许可241项,行政处罚2531项,行政强制175项,行政征收28项,行政征用5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确认81项,行政奖励40项,行政监督检查169项,年检9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复议3项,税费减免3项,其他13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