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档案馆投入使用
新建档案馆投入使用
2016年10月11日,新建档案馆工程建设通过省档案局验收组和县工程验收组验收,投入使用,为国家县级三类档案馆,设计馆藏档案10万卷。新建档案馆国家投资265万元,地方内筹21万元。建筑面积1752平方米,其中,档案库房建筑面积800平方米,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建筑面积417平方米,对外服务用房建筑面积384平方米,其他消防、办公室等附属用房151平方米。设有档案数字化加工室、档案修复室、除尘消毒室等档案保护功能科室13个,配备水消防系统和无管网气体灭火系统、档案消毒柜、加湿机、除湿机、空气消毒机等设备,增配密集架72组。至2016年末,接收新进馆档案11 563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