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国有林区改革试点

国有林区改革试点


  开展重点国有林区改革试点,确定改革任务62项,承接地区改革任务24项,自主谋划任务38项。按照《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总体方案》要求,编制《改革实施方案》《职能机构“三定”编制方案》,并报送国家林业局。起草编制《森林经营方案》《职工创业增收方案》《人员配置和转岗安置方案》《债权债务分类化解方案》等方案,重点国有林林业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设置整体框架基本形成,完成人员工资和经费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