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先进老干部工作者黄丽 黄丽,女,汉族,1960年10月出生,内蒙古乌兰浩特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大兴安岭地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11月,任地区妇联权益部副部长。1990年5月,任地区妇联权益部部长。1999年2月,任地区妇联副主席。2001年11月,任地委老干部局副局长。2008年12月任现职。在老干部局工作期间,她将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作为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多年来,她先后围绕老干部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搞调查,撰写调研报告和情况反映几十份,及时向党政领导提供政策信息,提前与有关部门沟通,研究工作落实的可行性。她任老干部局局长以来,全区老干部的“两费”从未发生拖欠,凡政策规定的各项补贴,全部及时兑现。她做老干部工作特别有热情,坚持每天上班首先到各活动室看望参加活动的老干部。她带头走访老干部,征求意见,为老干部制订了记录身体情况、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内容的“爱心卡”随身携带。她视老干部如亲人,老干部生活困难、生病住院、去世,她亲自走访慰问;老干部家庭发生纠纷,她主动上门调解;老干部过生日,她亲自主持祝寿活动……由于她对事业的奉献,对老干部的一片真情,与老干部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也在老干部中树立了较高的威望,老干部尊重她、信赖她。她积极筹建地区老年大学,填补了全区无公办老年教育机构的空白,2013年,老年大学被评为全省老年教育示范校。结合国庆、建党和老年节等节日,她相继举办“老年文化创展”“和谐伴侣庆典”“颂歌献给党、共筑中国梦”文艺演出、“党龄50周年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日”和“为老干部集体祝寿庆典”等大型活动。她组织老干部参观地区、县区新建重大项目;组织厅级老干部赴外地考察;开展“爱心献功臣”为老干部送健康系列活动。在她的领导下,地委老干部局2次被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人事厅评为先进集体,地直活动中心进入第一批省级标兵老干部之家行列。她本人连续多次被评为省先进老干部工作者、被地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6年,被评为全国先进老干部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