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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开放沿边口岸

第三节 开放沿边口岸


  一、发挥口岸作用

  1988年5月,省第六次党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提出,要利用对苏贸易口岸优势,在全省边境地区组成一条经济开放带,以通贸促兴边。1989年,省委批准在黑河、绥芬河、同江三市进行“通贸兴边”试点。此后,对苏贸易口岸开通步伐加快。
  1991年1月,省委六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本省对外开放要从地处内陆边疆的省情特点出发,实施沿边发展战略,以逐步形成具有黑龙江省特色的内外结合型经济格局。到这年底,经国家批准正式开通使用的口岸已有10个:哈尔滨航空口岸、绥芬河铁路口岸、绥芬河公路口岸、东宁公路口岸(地点在三岔口镇)、哈尔滨河运口岸、佳木斯河运口岸、黑河河运口岸、同江河运口岸、富锦河运口岸、逊克河运口岸(地点在奇克镇)。
  1992年5月,省委在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广播电视大会上提出要进一步开放黑河、绥芬河市,建设沿边、沿线、沿江开放带。随着口岸数量的增加,旅游业也不断发展,出现黑河“一日游”、绥芬河“三日游”、东宁“四日游”和佳木斯“七日游”等,出入境人员已突破百万。
  1993年7月,齐齐哈尔航空口岸获准正式对外开放。到这年底,黑龙江省的国家一类口岸已达到21个,其中河运口岸13个,公路口岸4个,航空口岸3个,铁路口岸1个。已正式开通使用的有17个,除1991年前开通的10个口岸外,还有密山公路口岸(地点在档壁镇)、虎林公路口岸(地点在吉祥)、嘉荫河运口岸(地点在朝阳镇)、饶河河运口岸(地点在大楞镇)、萝北河运口岸(地点在名山镇)、漠河河运口岸(地点在连山金)和抚远河运口岸。全省已初步形成以哈尔滨为中心,黑河、绥芬河为窗口,19个边境县市为前沿,连结全省,辐射内外的沿边开放格局。
  1994年1月27日,中俄两国正式签署《中俄边境口岸协定》。6月,桦川口岸获准对外开放。
  此时,全省边贸和旅游出现滑坡,口岸利用遇到了暂时困难。省委从对外开放的长远战略考虑,坚定扩大口岸开放的信心,要求本着既积极又稳妥的态度,不断扩大口岸开放功能,加强综合管理,更好地为发展对外经贸服务。
  随着口岸利用形势的好转,1995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绥滨口岸获准正式对外开放。1996年6月和9月,又分别开放了牡丹江航空口岸和哈尔滨铁路货运口岸。至2000年,全省已获准对外开放的口岸有25个,绝大多数口岸开辟了旅客运输业务。已获准开通10条水上客运航线、9条公路(含冬季冰上)客运线路、2条铁路客运线路、6条国际正班飞行航线和15条不定期国际直航包机航线。

  二、营造口岸环境

  1988年,省委要求口岸地区提供优惠条件和优质服务,把省内外及国内外的产品、技术、资金吸引过来。
  1992年,在省委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的精神指导下,全省投资8000多万元用于口岸基础设施、管理设施、配套设施和生活设施的建设,黑河、绥芬河、东宁、同江、逊克等一些主要口岸已建成初具规模的商品集散地和边民互市场地。
  1997年,为贯彻全国口岸工作会议的精神,全省各口岸紧紧围绕着管好用好现有口岸、提高口岸效益回报这个中心,大力发展具有自己优势和特色的运输,努力营造口岸宽松环境,积极为发展对外经贸、旅游及扩大对外开放服务,使口岸客货运输呈现出持续稳步增长的势头。这一年,全省口岸外贸进出口货运量达到217万吨,比上年增长32%;出入境人员达到13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0%,1998年,为加强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的监管,哈尔滨海关全力投入国家口岸专网建设并积极组织推广监管系统、转关运输、许可证核销、进出口结关等多个系统的软件投入使用。
  2000年,为适应现代信息技术和经贸发展需要,各口岸开始推广应用由国务院直接领导、12个部委共同参与、海关总署负责组织实施的关区“口岸电子执法系统”,把海关、外贸、税务、外汇、交通等部门的执法管理数据集中存放到一个公共数据中心,使有关企业在网上就可以办理进出口相关手续。这一年,全省口岸货运量实现468万吨,比1999年增长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