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1987年7月省委工作会议
第二节 1987年7月省委工作会议
1987年7月13日至16日,省委在哈尔滨市和平邨宾馆召开工作会议。
出席会议的有:省委常委、省顾委正副主任、省人大党员副主任、省政府党员副省长、省政协党员正副主席、省纪委副书记,省法院、省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市(地)委书记,省直各有关部门党的负责人81人。
会议议题主要是以中纪委给省委、省政府党组的信为动力,总结检查上半年工作,促进下半年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
会议首先由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谢勇传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987年6月27日《致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党组的信》。信中指出:“最近两年来黑龙江省不断发生事故,其中重大恶性事故和案件就有十八起,特别是今年以来重大恶性事故屡发不断,除大兴安岭的特大森林火灾外,还连续发生了双鸭山元宵灯会坠桥事故、哈尔滨市亚麻厂车间爆炸事故、98次旅客列车车厢爆炸案件、齐齐哈尔市华安机械厂第二次爆炸事故、哈尔滨市人民银行金库被盗案件等。这些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带来了不可弥补的重大损失,对此党和人民深感痛心!今年才刚过去五个多月,就连续发生这么多起重大恶性事故和案件,是值得深思的。这些事故绝大多数带有人为因素。”信中“希望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党组认真回顾几年来所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案件,从思想上、制度上、工作上总结经验教训,并在此基础上复核和严肃处理过去处理不当,特别是执纪不严失之于宽的问题。并请将情况与经验教训报告中央纪委。”孙维本在会议讨论后作了总结讲话。讲话中着重就学习中纪委的信,检查分析应吸取的主要教训:1.思想重视不够,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缺乏高度责任感;2.底数不清,对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缺乏清醒认识;3.工作不实,满足一般号召;4.基础薄弱,没有把安全工作的基点放在抓好基层、夯实基础上;5.执纪不严,事故处理失之于宽;6.班子用人不当。以上集中反映了领导者的官僚主义是严重的。我们要严肃解决执纪不严,失之于宽的问题。按照反官僚主义的要求,进一步整顿好领导机关的风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