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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1989年4月省委工作会议

第三节 1989年4月省委工作会议


  1989年4月13日至17日,省委在齐齐哈尔市湖宾饭店召开工作会议。
  出席会议的有:省委常委、省顾委副主任、主管副省长、省人大副主任、省政协正副主席,市(地)委书记、主管副市长、副专员和体改委主任,省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大中型企业党委书记、厂长,有关专家、理论工作者,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负责人309人。
  会议议题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各省市自治区负责同志会议精神,探索在治理整顿的新形势下深化大中型企业改革的有关问题。
  会议学习了中央领导人在《关于齐齐哈尔市搞活大中型企业的调查报告》上的批示,总结交流了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经验,讨论制定了一些有关政策,特别是抓好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与优化组合,改革企业领导体制,以推动全省经济在“整治”条件下走出自己的发展路子。会上先后有15个企业作了典型发言,5位理论工作者、专家发言;省委副书记王海彦、陈云林分别就《关于理顺大中型企业党政工关系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企业间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作了说明。
  孙维本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这次会议采取领导干部、企业经营者和理论工作者“三结合”的形式,讨论修改了上述两文件,事实证明这是一个好形式。讲话强调在治理整顿中要坚定不移地深化大中型企业改革,要积极稳妥地推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与优化组合,要实现厂长治厂,确保厂长的中心地位,确保党组织发挥保证监督作用,确保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