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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爱鸟周”和“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条幅、进学校进社区等方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全年在《大兴安岭日报》发稿16篇,其中宣教中心12篇、科研中心4篇。不定期将保护区信息上传至网络,丰富保护区网站平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