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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


  强化信访基础业务办理,配备信访专职干部,设立专用信访接待厅,规范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建立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定期走访、带案下访”制度,推动信访问题及时调处和有效解决。全年接待群众来访36件40人次;处级领导坐班接访9人次,深入问题发生地专项调处2次;办理网上信访案件14起,及时受理地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转办件17件,处理率100%,满意率90%以上。全国“两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党的十九大等重要会议活动期间,采取“领导包单位、单位包职工、职工包家属”“3+1”(公安干警、社区街长、责任单位+信访人)等措施,实现进京到省非正常访、越级访、群体访三个“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