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民生 就业创业 投入就业专项资金38.2亿元,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支持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困难群体就业。全面实施订单式培训,明确培训补贴申请、拨付和使用方式。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了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拔476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公益性岗位2500个,实施了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完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13个县级服务中心、46个乡镇服务站,提高了就业咨询、维权服务、保险办理能力。
社会保障 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月上调224元,增幅达到13.4%。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比上年提高17%和24%;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48%和44%。省财政安排20.3亿元资金为机关企事业离退休人员、城乡低保等低收人群体发放御寒补助。安排1.2亿元继续对一线环卫工人和交警发放冬季午餐补助。抗美援朝老兵到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每月提高200元。省财政安排5亿元资金,帮助解决四煤城的14个区机关事业单位欠发工资问题。将煤城和林区新出现的6.6万余名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城乡低保或临时救助范围。重特大疾病政策范围内医疗救助比例达到65%以上,单病种救助最高额度达到2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320元,城镇参保居民政策范围内医药费报销比例达到70%,新农合参合农民政策范围内医药费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新增齐齐哈尔、佳木斯、伊春、七台河和大庆五个市为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城市。
教育公平 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完成235所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选定14所高职学院25个专业、40个专业点与85所中职学校试行中高职衔接贯通培养,招生规模比上年增加了62.1%。对在黑龙江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按每月乡中心区学校教师200元、村学校和教学点教师25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投入1.1亿元,完成633所中小学小火炉改造。
医疗卫生事业 实施全省乡镇卫生院三年大学生配备计划,全年新招医学科毕业生1155名。国家发改委下达了170个乡镇卫生院标准化、740套乡镇卫生院周转房、1097个村卫生室和14个县级妇幼保健院、17个县级医院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安排全省县级综合医院7394名执业医师到省内17家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专项培训。
文化体育事业 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完善1433个中心村文化室设备配置和文化广场建设。推动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654个、全民健身路径工程155条、乡镇体育健身工程103个、社区多功能公共运动场40个、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31个。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投资320亿元,新开工16.6万套,基本建成19.1万套。改造农村泥草(危)房22万户。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工2538万平方米,竣工2459万平方米。恢复重建水毁房屋22858户。
扶贫开发 大兴安岭南麓特困片区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启动434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脱贫,硬化村内道路860公里,修农田路550公里,修农田给排水渠233公里。资助1万名贫困家庭学生参加中高级职业教育。35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了脱贫。
环境污染治理 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全省拆除或替代燃煤小锅炉3190台,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20.8万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累计开工率76.7%,建成率47.6%。加大秸秆综合治理力度,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284个。
(姜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