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民生投入力度,2014年全省财政用于民生支出2011.7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58.6%。
增加群众收入 提高全省402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月人均调增224元,增幅居全国首位。投入21.5亿元,对机关企事业离退休人员、城乡低保等低收入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继续对一线环卫工人和交警发放冬季午餐补助。投入就业专项资金38.2亿元、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3.3亿元,支持重点群体、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群体创业就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群众就业增收。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提高251万城乡低保对象的低保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城市分别提高到月人均440元、297元,农村分别提高到年人均2700元、1627元。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年人均5400元、3800元,保障全省13.7万名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10.2万名在企业退休的抗美援朝老兵生活补助标准每月提高200元,1.4万名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本人生前上一年度基本养老金总额。受森工停止商业采伐、煤炭量价齐跌影响,森工和煤城新出现6.6万余名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城乡低保或临时救助范围。扶持民办非营利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财政补贴分别提高—倍。
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全面提高城乡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生公用经费标准,推进完成235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633所农村中小学校小火炉改造任务,支持启动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1.8万名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将省属高校和职业教育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分别提高900元和1200元。完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惠及72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推进改善医疗卫生服务 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35元。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周转房和村卫生室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救助城乡困难群众326.6万人次。
促进文化事业发展 推动全省公共美术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向社会免费开放,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支持1433个中心村文化广场建设,推动改善边境乡镇、农林场等文化服务点设施条件。
支持创新社会治理 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加大政法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平安龙江”建设。
支持改善人居环境 各级财政投入76.8亿元,支持各类保障房建设,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16.6万套、基本建成19.1万套,改造农村泥草(危)房22万户,恢复重建水毁房屋2.3万户。搭建棚户区改造500亿元融资平台,2014年核准放贷109.7亿元,缓解棚户区改造资金紧张状况。
(鄢长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