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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改革和监督

财政改革和监督


  落实国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要求,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强化监督,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步伐加快。
  财税体制改革 严格控制专项转移支付规模,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上年增加111.7亿元。按照省委、省政府改革部署,赋予农垦共青管委会、方正和沾河国有重点林区管委会、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财税职能,激发当地发展内生动力。针对四煤城区级财政运行困难,建立四煤城区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保障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推进税制改革,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完成煤炭资源税由从量定额征收向从价计征的改革。各地财政部门积极创新财政体制机制,大兴安岭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将事权、财力交还给本级“三区”政府,推进“三区”由“模拟一级财政”向“真正一级财政”转变。
  预算管理改革 2014年省级公共财政预算、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汇总“三公”经费预算等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除涉密部门外,省直部门和市县均按相关要求公开了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除涉密部门外,省直部门均公开了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哈尔滨等4个市本级和40个县公开了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将两年以上结转结余资金收回预算,统筹用于重点急需支出。加强预算绩效考核,省直单位年度预算中300万元以上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管理。严把支持标准,省级财政减少不符合支持标准的专项资金支出27亿元。加强财政投资评审,节约财政资金4.9亿元。
  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省直1474个预算单位和市县13980个预算单位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覆盖面达97.2%,全省1.4万个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公务卡消费5.7亿元。推进省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试点,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完成2013年度省本级政府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
  政府采购改革 加快采购计划申报,简化国库支付手续,提升政府集中采购支出进度,全省完成政府采购额351.2亿元,增长10.4%,节约资金30.5亿元。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将政府事务性管理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选择部分省直单位和市县开展试点。
  财政监督 大力清理整顿市县国库资金占用和财政专户,查处挤占挪用财政资金、虚列财政支出等违规违纪问题金额348亿元、违规专户(账户)376个。大力压缩财政暂付款规模,全省压缩6.9%,其中省本级压缩43.7%。各地财政部门履职尽责、强化监管,安达市将预算调整资金全部纳入监督审核范围,先审核、后安排,取得了较好成效。

(鄢长勇)
2014年度黑龙江省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预算科目

调整预算数

决算数

预算科目

调整预算数

决算数

一、税收收入

10049672

977396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772758

2561959

  增值税

1653884

1688927

二、外交支出

34

 

   其中:改征增值税

14165

314712

三、国防支出

63312

48777

  营业税

2844432

2505051

四、公共安全支出

1903542

1707654

  企业所得税

1072785

1032194

五、教育支出

5530583

5059364

  企业所得税退税

 

 

六、科学技术支出

475409

394571

  个人所得税

393277

36981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575818

456292

  资源税

979018

1083296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782815

6026792

  城市维护建设税

665349

593763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577349

2353133

  房产税

268019

276172

十、节能环保支出

1765177

1115668

  印花税

114227

124959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493918

3321053

  城镇土地使用税

544332

496470

十二、农林水支出

6476110

4876670

  土地增值税

558306

653954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3006526

2369728

  车船税

137270

139995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1120175

913369

  耕地占用税

226845

227411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297016

214496

  契税

552091

550545

十六、金融支出

14412

11542

  烟叶税

37314

31413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33129

27464

  其他税收收入

2523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552905

328086

二、非税收入

3870393

3239160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1570496

1471889

  专项收入

695180

47908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849785

716440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905253

782256

二十一、预备费

 

 

  罚没收入

486683

429761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131048

131048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521365

342666

二十三、其他支出

1040800

236189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1051765

1001673

 

 

 

  其他收入

210147

203724

 

 

 

   本年收入合计

13920065

13013120

本年支出合计

41033117

34342184


2014年度黑龙江省本级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预算科目

调整预算数

决算数

预算科目

调整预算数

决算数

一、税收收入

2714341

284544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88337

385025

  增值税

705000

768161

二、外交支出

0

0

  其中:改征增值税

0

95888

三、国防支出

26049

21930

  营业税

732070

671731

四、公共安全支出

502035

365100

  企业所得税

124160

133094

五、教育支出

1418928

1105699

  企业所得税退税

0

0

六、科学技术支出

274399

204724

  个人所得税

2600

3248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85382

87800

  资源税

838150

95228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37306

1312208

  城市维护建设税

2839

7747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55575

203493

  房产税

315

2030

十、节能环保支出

971165

480179

  印花税

745

117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78414

54555

  城镇土地使用税

155390

151173

十二、农林水支出

2030128

848031

  土地增值税

149030

149605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1953879

1372024

  车船税

171

778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303243

138957

  耕地占用税

1511

2144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82503

30782

  契税

2360

2278

十六、金融支出

2050

50

  烟叶税

0

0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32289

26624

  其他税收收入

0

0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313937

133260

二、非税收入

406599

456796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331830

282368

  专项收入

161513

130663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220816

132512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87165

87631

二十一、预备费

0

0

  罚没收入

43476

69282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51961

51961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0

0

二十三、其他支出

735107

30278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85532

143946

 

 

 

  其他收入

28913

25274

 

 

 

   本年收入合计

3120940

3302244

本年支出合计

12095333

7267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