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监管 完善机制履行职责,提升国资监管能力和水平。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国资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明显增强。
规范预决算管理 充分发挥预算管理事前引导、事中控制作用,重点监测应收账款、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重点分析净资产收益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指标。加强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和年报审计构建工作,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对决算过程实施全程监控。
延伸产权管理触角 制定出台了企业产权转让、资产评估等制度,完善产权管理体系。推动企业产权进场交易,共完成各类产权交易1668宗,成交额46.16亿元,增值额3.12亿元,增值率7.24%。
强化改制企业审计评估 全年共完成出资企业各类资产评估审核备案项目12项,开展专家评审80人次,资产账面原值2.88亿元,评估值10.56亿元,增值267%;净资产原值0.6亿元,评估值7.68亿元,增值1164%。
深化企业工资薪酬管理 积极探索建立工资总额预算管理调控新机制,制定工资调控线,组织出资企业科学合理编制工资总额预算方案。修订出台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区分企业领导人员选任方式、企业股权结构形式、企业行业特点的不同,对薪酬实施差异化管理。
定期和专项监督检查常态化 对13户出资企业开展定期监督检查工作,共揭示存在风险问题42个,形成监督检查报告呈报省政府。及时掌握企业异常情况,全年呈报《监督工作动态》5份。适时开展专项检查,上报《监督专呈》13份。开展了“小金库、账外账”专项治理活动,共清理小金库21个,涉及金额1445.71万元。
完善风险防范机制 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省国资委出资企业资产租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有效规范出资企业资产租赁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印发《关于加强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建筑施工领域工程项目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对工程承包、转包、分包、资质使用等事项进行严格规范,切实规避法律风险。利用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平台和重大案件综合协调机制,处置重大法律纠纷案件11件,涉案金额8亿多元,挽回和避免损失4亿多元。
(王成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