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管理 6月25日,省国土资源厅、省统计局、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关于黑龙江省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的公报》,并在《黑龙江日报》进行了专题报道。10月20日,省编委出台《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明确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监督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并在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为配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完成了哈尔滨市的香坊区、方正县,齐齐哈尔市的铁锋区,绥化市的安达市、肇东市,佳木斯市的富锦市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按照统一部署,2014年全省开展了村庄地籍调查工作。截至年底,全省有8798个行政村开展了村庄地籍调查工作,占应开展村庄的99.8%,已开展调查面积6511.67平方公里,占应调查面积的99.7%。
2013年度的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累计完成变更图斑14.7万块,面积72.53万公顷。按时上报国家,经国家组织核查,黑龙江省数据库质量在全国名列前茅,受到了国家的好评。2014年8月26日,国土资源部召开2013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汇总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会议,黑龙江省和广东省就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分别在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中国土地》2014年第10期刊载了黑龙江省土地变更调查的工作经验。
(陈宜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