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矿产行政管理矿产资源规划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国土厅组织省内有关单位和资深规划专家,开展了第三轮《黑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组织相关专家起草了省级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按时报部;部署了十个基础专题研究服务于规划编制,部署了6个试点市、县与省级规划同步推进;转发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至各市、县局,就市、县级规划编制提出了补充要求;依据国家市、县级规划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了市、县级规划编制技术规程,提出了编制工作培训计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单位评选推荐方案。
矿产资源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黑龙江省石墨资源专项规划》经国土资源部批复;矿产资源规划审查制度顺利实施。全年,对提交会审的新增设探矿权和采矿权申请526件,全部进行了合规性审查。在全国率先出台了规划调整实施细则,对于地质勘查重大发现等相关情况,组织规划调整论证会5次,全年,累计完成勘查规划区块调整70项。加强了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
(刘群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