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项目管理 推进简政放权,农发管理方式取得新突破。完善项目管理流程,减少简化项目评审程序。下放管理权限,将工程监理、项目竣工验收职责下放到市(地)级农发办,将政府采购权限下放到县级农发办,重新修订了《黑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办法》《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加强项目与资金管理,规范对项目的监管,强化对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指导地市级农发办对2013年项目全面开展了验收工作,各市县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充分发挥。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设施设备建后管护的通知》等文件,对全省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实行处级以上干部包建责任制。严格执行问责制,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监督一级的原则,建立并严格落实问责制。
(张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