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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概况 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资产总额2082.32亿元,较年初增长19.11%。其中,贷款余额1768.66亿元,较年初增加225.29亿元,增幅14.6%。人民币贷款余额1632.82亿元,较年初增长200.45亿元,同比多增20.47亿元,增长率13.99%。其中,人民币中长期贷款余额1606.9亿元,占全省此类贷款的36.7%,较年初提高0.99个百分点。贷款累计本息回收率99.45%,当期本息回收率99.55%。不良贷款率0.2%,远低于全省银行业3.73%的不良贷款率。实现拨备后净利润33.4亿元,人均利润2025万元,分别较2013年增长20.7%和13.4%。
  信贷支持 2014年为哈佳铁路征地拆迁、滨绥铁路、哈大客运专线、滨北线松花江公铁两用桥等铁路项目发放贷款23.3亿元,铁路项目贷款余额98亿元,约占全省铁路贷款余额的47%。创新农业贷款思路,推出“庆安模式”,以“农民+合作社+流转中心”的模式,为庆安县提供8700万元贷款用于支持当地农村土地流转,使2万多亩土地实现规模经营。以“两大平原”改革试验为契机,以涉农财政资金撬动信贷资金,为国家级农业示范区肇东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供10亿元中长期贷款,通过农村土地抵押、企业间委托代建等方式解决当地农业发展融资难题。当年发放水利项目贷款14.3亿元,支持了哈尔滨市多水源供水、双鸭山市西山水库等一批省市重点水利工程。发放公路项目贷款96.6亿元,支持了建三江至抚远(黑瞎子岛)高速公路等省政府高度关注的公路建设项目,公路贷款余额557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31%。5.成功为哈尔滨地铁一号线三期工程项目牵头组建35亿元银团贷款,2014年为地铁一号线一期、一号线三期及三号线一期项目发放贷款10.8亿元,参与了哈尔滨市谋划的全部地铁工程建设。
  开发评审 深入研究国务院出台的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举措、黑龙江省政府发布的促进经济稳增长65条措施和发改委提出的7大类19项项目清单,做好政策储备,为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开发评审工作提供方向性引导。紧紧围绕“两铁一公一水”等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现代农业和对俄合作等重点领域加快推进评审工作,完成了新建哈佳哈牡铁路及征地拆迁、哈尔滨地铁、黑龙江省2013-2017年棚改一期、农垦新型城镇化及俄罗斯储蓄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等一批大项目的贷款承诺,当年累计完成本外币评审承诺额1161.65亿元,人民币中长期贷款承诺额排名进入系统前10位,极大地稳固了业务发展根基,增强了可持续发展能力。
  棚户区改造 加强银政合作,与黑龙江省政府签订《共同推进黑龙江省棚户区改造开发性金融合作备忘录》,为全面推进棚改工作夯实基础。加大部门间协调力度,推动省财政厅、住建厅制定并出台棚户区改造贷款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办法,为保障项目后续操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加快推进项目核准及贷款发放,完成了齐齐哈尔、七台河、伊春等7个市县首批112亿元棚改项目的核准,签订合同109亿元,当年发放贷款43亿元。截至年末,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当年共计发放棚改贷款132亿元,贷款余额314亿元,占黑龙江省棚改贷款余额的82%以上。
  国际合作 做好科学规划,编制完成《2014-2018年俄罗斯远东地区业务规划》和《俄罗斯西伯利亚、远东地区境外合作区调研报告》,为有针对性地推动国合业务开展提供了指引。继续巩固和深化与俄罗斯对外经济与开发银行、俄罗斯外贸银行、俄罗斯联邦储蓄银行等传统优质客户的合作,完成了俄储蓄银行5亿美元+60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项目的贷款承诺。与俄外经、外贸银行就支持远东发展和120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等项目达成合作共识。扎实做好外汇项目的风险防控工作,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外汇贷款连续33个季度保持“零不良”。
  综合金融服务 统筹管理好表内外规模资源,积极利用表内资源撬动银团、信托、承兑汇票、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开展,当年实现表外融资68亿元,全口径人民币社会融资总量443亿元,同比增长5.2%。努力开拓新的中间业务品种,完善融资服务手段。在企业债方面,完成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首笔独立承销的北大荒10亿元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和发行,为全省农业产业化项目直接融资树立了典范。在棚改领域,借助母子公司协同优势,协同国开证券完成东北地区首只“债贷组合”企业债项目——“14鹤城投债”的发行,募集资金16亿元专项用于齐齐哈尔棚改项目建设,有效缓解棚改项目资金瓶颈制约。
  规划先行 与省发改委开展规划合作,编制完成《黑龙江省新型城镇化系统性融资规划》和《黑龙江省棚户区改造系统性融资规划》,为融资支持全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和棚户区改造提供前端指引。为重点客户哈尔滨地铁集团编制系统性融资规划,进一步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完成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十二五”业务发展规划修编和“一行一策”与发展战略定位研究报告,提出了未来业务发展的战略重点。紧跟政策热点,加大分析研判,编制完成了黑龙江省养老产业、石墨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研究报告及《黑龙江省金融深化研究报告》等,并围绕房地产市场、石油价格、利率新政、国发43号文及新预算法等关系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业务发展的焦点问题开展专项课题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风险防控 坚持底线思维,把好风险入口关,按照总行要求严格规范尽职调查、评审、审查、审议等各环节程序和标准,建立评审交叉复核机制,健全贷委会制度体系,锁定好增量项目风险。在全省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严峻形势下,着力做好存量项目风险防控,提前落实本息回收预案,保持了资产质量相对稳定。以操作风险排查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全面风险管理,研究制定了覆盖各个处室、各个业务流程和环节的专项风险排查工作方案,充分暴露潜在风险隐患事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落实监管部门关于做好案件防控和反洗钱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实际制定了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了反洗钱和案件防控工作的制度保障。加快推进不良资产化解,成功回收新丹溪不良贷款1.35亿元。
  经营管理 加大贷款需求精细化管理,本着“保重点、保在建”的原则优化规模资源配置,科学调度贷款发放,当年新增人民币贷款200.45亿元,创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成立以来最好水平,占全系统人民币新增贷款总额的2.85%。下大气力做好存款工作,建立以财政性存款为核心的存款工作机制。与工、农、交、兴业等多家商业银行签订同业合作及彩虹桥专项存款协议,与哈尔滨银行签订存款代理合同。截至年末,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日均存款251亿元,同比增长50%。主动应对利率市场变化,实行差异化定价策略,严控利率审批。
  党建工作 召开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并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总行党委41项工作规则落实好自查整改和建章立制,搞好“两方案一计划”执行落实情况“回头看”,持续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积极贯彻落实好“两个责任”,制定出台了《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为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为了进一步激发全行员工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量化管理,从制度层面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建立了考核激励机制,制定出台了《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业务发展贡献奖励暂行办法》《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合规管理考核办法》和《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员工积分管理办法》,大大提升了干部队伍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水平。研究制定《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员工行为排查实施方案》,细致认真地做好员工行为排查,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做到防患于未然,为保障员工健康成长、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文化氛围创造了良好条件。

(雷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