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经济工作 2014年,集团在权属单位牡丹江煤矿机械厂进行了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煤机厂制定了《合资方案》,委托中介机构对合资单位嘉隆轮胎进行尽职调查。经集团班子和相关部室充分论证,原则上同意煤机厂用获得的补偿款4836万元中的2136万元(占44.17%),收购自然人独资企业“牡丹江市嘉隆轮胎有限公司”51%的股权,生产13.00R25全钢子午线矿山专用轮胎、环形顶、水稻收割机履带板等利润好、市场热销产品。合资企业董事会5人:其中董事长1人(煤机厂出任),任法人代表。董事4人(煤机厂推举2人,自然人股东推举2人)。监事会4人:煤机厂推举2人,自然人股东推举2人,监事会主席由煤机厂推荐。总经理1人,由自然人股东推荐,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1人(煤机厂推荐)。
(王成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