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法规建设与社会管理 2014年,省人大出台全国首部大气本底站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地方出台3个条例7个预案。省气象局配合省政府行政审批、前置技术服务项目清理,将防雷装置技术评价从技术服务项目转为委托项目。将2项防雷审批项目纳入省政府网上审批,规范与审批相关的雷电风险评估、防雷验收检测服务项目。建成省级行政审批窗口,制定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开放防雷技术服务市场。标准化建设42个行业台站,数据传输率80%,促进资料信息共享。制定《黑龙江省气象服务标准体系表》,编制2项气象行业标准、4项地方标准,组织编制气象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李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