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鉴编纂与出版 在《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出台的同时,省政府依法将省级年鉴主办权由社科院正式移交到省地方志办公室,自《黑龙江年鉴(2015)》起黑龙江省级年鉴工作将由省地方志办公室依法编纂出版发行。12月10-11日,黑龙江省年鉴工作座谈会在黑河市召开。全省年鉴工作开展顺利,黑河市志办与黑河电视台合作编辑《黑河年鉴》音像版。大兴安岭地区志办为加强对县级年鉴的指导,制发《大兴安岭地区年鉴编纂审查与备案工作实施意见》,提高了年鉴管理水平和编纂质量。绥芬河市志办将文明城创建工作评选的先进人物纳入年鉴,在全市产生积极影响。
(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