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 老年福利 2014年,省政府出台《黑龙江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关于支持民办养老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并施行《黑龙江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细则》《关于提高资助民办非营利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补贴标准的通知》,为养老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协调财政部门在全年省本级福彩公益金预算中安排1.4亿元,争取国家发改委资金9500万元、国家福彩公益金2121万元,支持养老机构建设项目。黑龙江省创新举措,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清理出来的政府系统闲置“楼堂馆所”投入到养老服务业。年内,全省新增机构养老床位1.22万张,其中,公办机构养老床位增长4300张、民办机构养老床位增长7900张,各类机构养老床位15.5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27张。全省设有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室)的城市社区1890个,覆盖率60%。确定哈尔滨市和齐齐哈尔市为国家级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确定全省9所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并指导开展相关工作。启动全省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公办养老机构改制、养老服务协作与对口支援试点工作。协助省政府举办黑龙江省首届养老服务业招商引资推介会,达成合作意向、协议及合同77项,投资额143亿元。
儿童福利 全年,部省两级财政下达专项保障经费3625.2万元,保障全省孤儿(含感染儿童)的基本生活,83%实现社会化发放。确定大庆市为民政部第二批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单位。省民政厅开展省级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下发《黑龙江省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哈尔滨市道里区等21个地区为省级试点单位。开展全省困境儿童基础数据摸底工作,残病儿童11551人,困境家庭儿童13670人。实施民政部“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以下简称“蓝天计划”),全省儿童福利机构建设项目15个,集养、治、教、康等多种服务功能为—体,达到市(地)级全覆盖,总床位3010张。在50万人口以上县(市)加强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申报拜泉、海伦和五常3个县(市)纳入“蓝天计划二期项目”。省慈善医院、哈尔滨儿童福利院、牡丹江儿童福利院和佳木斯儿童福利院四个民政部“明天计划”小儿脑瘫康复训练基地向社会开展康复救助服务。开展国内、外儿童收养工作,使更多儿童回归家庭,获得永久性安置,全年永久安置孤儿(弃婴)20余名。开展省孤残儿童护理技能培训鉴定工作,为省内儿童福利机构培训初级护理人员40名,免费为200名大龄孤儿提供初级职业技术教育,组织开展全省孤残儿童护理技术大赛,选拔优胜者参加全国总决赛。推进三级网络建设,通过省本级福彩公益金对100个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试点单位补助100万元。全省建设1300多家社区“儿童之家”,大庆市、鹤岗市、七台河市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100%。依托哈尔滨市、牡丹江市和绥化市三地儿童福利院开展“婴儿安全岛”试点工作,使弃婴得到及时发现、确诊、治疗,提高存活率。与省宗教局联合转发《关于规范宗教界收留孤儿、弃婴活动的通知》,严禁利用儿童进行牟利或其他非法活动。通过“明天计划”“黑龙江省小儿脑瘫免费资助项目”“神华——爱心行动”“龙江爱心助残”等医疗救助慈善项目,为全省1200名困境儿童免费提供医疗救助。帮扶社区困境儿童,定期开展同儿童福利机构内儿童的互动活动,推进机构向社会儿童延伸服务。
残疾人和精神卫生福利 配合有关部门,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建立贫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投入资金16640万元,新建大庆市社会救助对象精神病人康复疗养院、伊春市精神病人福利院、七台河市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支持牡丹江神经精神病医院、佳木斯精神病人福利院整合市级卫生系统精神病院扩建和齐齐哈尔市昂昂溪精神病院扩建项目,新增床位1590张。投入省本级福彩公益金300万元实施“龙江爱心助残工程”,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1000多例。全省社会福利企业总数为278家,安置残疾人就业6068人。
福彩工作 年内,全省销售福利彩票51.71亿元。总销量比上年增加7.7亿元,增幅17.52%,超额完成既定发行目标。福彩筹集公益金15.5亿元,其中省本级投入3亿元公益金,专项用于社会康复、孤儿职业技术学校、农村大病医疗等34项公益项目。
(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