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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语文工作

少数民族语文工作


  2014年,省民委调研全省蒙古族、朝鲜族、满族、回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赫哲族、锡伯族、柯尔克孜族10个少数民族人口掌握民族语言文字情况,撰写《关于全省民族语文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族语文工作指导意见》。黑河市民族宗教局投入资金近20万元,连续3年举办鄂伦春族语言培训班,组织专家编写教材,累计培训200余人,提高鄂伦春族地区群众使用鄂伦春语的自觉性。

(刘宇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