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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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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全国现代化教育强区“三区联创”为总抓手,深入开展“民生福祉提升年”活动。区级财政直接投入3.35亿元,完成“百项惠民利民行动”,民生发展幸福指数提高2.6个百分点。
  发展教育事业 2014年,南岗区共有中小学71所(其中含省实验中学、哈三中、师大附中、市特殊教育学校、师范附小共5所,含工大附中、中实、松雷、南岗中学、26职等民办学校5所),有区属公办学校61所,其中小学35所、初中18所、高中6所职高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另有劳动技术学校1所。全区共有学生104131人(其中区属94670人、区属公办80169人),教师8941人;幼儿园112所(其中公办园29所、区属公办园10所),幼儿19117人,幼儿教师数3145人。区属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在编教师7430人。
  推进就业再就业 持续开展“就业创业、保障民生”活动,全年新增就业5.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降至4.28%。集服务、培训、托管、仲裁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建成投用。街道、社区、行业“三位一体”劳动争议调解和协调网络实现全覆盖,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9%、备案率达到98%。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托底”救助机制,全年累计发放低保救助、大病医疗等各类救助保障金5469万元,3749名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新农保和城居保参保人数达到2.1万人,新农合缴费标准提升到390元,参合率达100%。
  提升服务创新能力 “实验区”创建步伐加快,32处未达标社区办公和公益用房全部达标,千米中心社区增加到21处,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花园街道办事处、燎原街道同乐社区、荣市街道建设社区分别被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和示范社区。社区工作者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99名社区工作者获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积极推进社区服务数字化进程,1000部社区网格信息传递系统终端设备投入使用,社区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高标准通过国家民政部实地督查验收。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 做大南岗文化品牌,承办国家“全民健身挑战日”、中国国家交响乐团“打开音乐之门”“俄罗斯功勋歌唱家独唱音乐会”等系列文化活动,开创南岗区承办国家级高端文化活动和国际文化交流的先河。深入开展“迷人的哈尔滨之夏”系列活动,举办各类公益演出3000场次、群众体育活动560场次,参与人数突破50万人次。投入790万元,为街乡文化中心和社区村屯文化活动室配备4万本图书、360件乐器设备,安装体育健身路径634套,燎原街道文化家园社区被评为全国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助力哈尔滨音乐名城建设,3处“音乐街角”成为城区文化新靓点。推进“地校合作”模式创新,哈军工文化园被评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顺利通过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中期督导和全国文化先进区复检。
  提升公共卫生服务 全区各类医疗卫生机构436个;其中省市分支机构17个;民营医院、门诊部99个;个体诊所198个;厂企事业单位卫生所3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个;乡镇卫生院2个。全区卫生技术人员19084人,其中执业医师6129人,助理医师6295,注册护士9076人,药师686人,技师858人。全区有乡村医生45人,其中执业医师3人,执业助理医师7人。在全国率先实现社区慢病全天候、全地域、数字化管理,工作经验在全国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上推广。在全省率先开展国家级康复医疗体系建设试点,曲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为全省唯一“中医治疗与教育康复训练”相结合的儿童自闭症康复机构。在全市推出首个“家庭医生工作站”和7个“家庭医生工作室”,组建7个“医疗联合体”,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推行全科医生签约式服务,城乡居民签约率分别达到30%和99%。提高计生服务水平,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
  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深化“平安南岗”建设,推进“强基工程”,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扎实推进“六五”普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释解教等工作,建立全国首个“的士司机”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农村敬老服务中心建立全省首个法律援助工作室。新建20个街道(乡镇)中心社区法律诊所,成立全国首个军队医院法律诊所。圆满完成十八届四中全会、APEC会议等维稳任务,连续8个月退出全省进京非访排名“前20”,南岗区信访维稳工作经验在省市推广。社会治安和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八类主要案件发案率下降7.6%,新发命案破案率达100%,“三项安全”事故起数下降43%。

(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