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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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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县人民医院投入使用,县妇幼保健院搬入新址,改扩建寿山、中和卫生院。兑现公共卫生服务惠民资金1033万元。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390元,参合率保持100%,报销补偿金额5735.3万元、6.2万人次。兑现独生子女费、奖扶金、特扶金227.8万元。延寿县成为国家慢病防控综合示范区、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先进县、国家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全省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和市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县。

(徐慧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