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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设

政府建设


  坚决落实县委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复率达到100%。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进行专项清理,“三公经费”明显下降,“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启动了卫生计生、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职责整合工作,撤销了项目管理办公室,组建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4项,保留审批部门38个、审批事项328项。县政务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实现全覆盖。制定完善《富裕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各项管理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规范权力运行,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加强。统计、审计、物价、气象、档案等其他战线工作也取得较好成绩。

(李兆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