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推进以“减事项、减程序、减要件、减时限”为重点的第八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一审批事项精简过半。对各单位1100余项审批事项进行反复审核、甄别后,锁定全市49个单位513项行政审批事项,在此基础上进行改革。经第15届24次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保留277项、取消下放236项,精简比例为46%;制定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编制了牡丹江市保留和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全面启动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印发《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通过自查清理、对接审核、确定公布三个步骤有序推进。锁定非行政许可事项251项,提出了初步清理意见;在做好行政审批“减、放、转”的同时,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每一项取消、转移和下放的审批事项形成一个对应的监管措施,尤其是抓好管好涉及市场秩序、百姓民生的重点问题,把简政放权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协调推进。
行政审批中心企业注册设立链条整体审批时限,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减至1个工作日之内,企业运行各类许可时限总体由原来的1478个工作日减至290个工作日,精简46%;项目建设审批链条(从项目选址到施工许可证发放)整体审批时限一般项目由原来的119个工作日减至80个工作日,精简33%,鼓励类重点项目减至60个工作日,精简50%。
(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