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事业 民生投入11.1亿元,占财政支出52.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275元,增长8.8%。开发公益性岗位1165个,城镇新增就业6825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城乡低保分别提高到376元/月、2181元/年,低保、低收入、五保等人群住院治疗救助水平和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全面提升,所有大病均纳入保险范围;筹集资金3000万元,为2009年以前关闭破产集体企业和困难企业2902名职工办理医疗保险。为700多名被征地农民、600多名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配建廉租住房100套,改造农村危房1400户,改造老旧小区25万平方米。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省级标准化率82%,4所学校达到省级标准化先进学校标准。实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完成收费价格调整。免费为1262对夫妇进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成立林口琴林轩书画院。林口县被文化部评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