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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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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问题导向,整改“四风”问题。积极开展创新群众工作,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纪律规定,认真遵守公务接待、差旅费管理等相关规定,“三公经费”支出下降20%。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62件人大代表建议和91件政协委员提案全部办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强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查,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同时,统计、物价、档案、人防、气象、地震、老龄、残联、民族宗教等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进步。

(王延春 刘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