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


  深入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和“天保”二期工程,出台了湿地保护办法等一系列法规制度。全年更新造林总面积13882.3公顷,实有封山(沙)育林面积77115.7公顷。市级环境保护机构6个。全市共有国家生态示范区2个,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1个,省生态示范区5个。共有自然保护区21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675296公顷,占全市行政区划面积的20.61%。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7个,面积342354公顷;省级自然保护区8个,面积281918公顷;市级自然保护区6个,面积51024公顷。全市实现连续11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建立“伊春国家公园”,并作为全省唯一申报试点上报国家。全面落实防污减排责任,14个污水处理、5个脱硫脱硝项目建成投用。伊春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创建新能源示范市。

(马燕 王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