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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2014年,召开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决战动员会,制定下发《2014年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市级领导、区处级干部、社区主任三级联动包保责任区,建立22名市级领导与中心城区的11个社区长期结对包保全区域、全覆盖的工作网络。全年组织召开各级各类创建推进会、协调会、培训会、工作例会103次,将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10大类别的100项测评内容细化为198项测评标准、822项工作任务,编制下发《伊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任务分解表》《伊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待审材料一览表》《伊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新增测评内容待审材料一览表》和《实地考察标准一览表》等7个指导性手册。在报纸、电视开辟文明城市创建专栏15个,播发专题95期,刊播稿件1156篇、公益广告6200余条,编发创建简报235期,编撰并发放《黑龙江省第十三届运动会文明手册》《礼仪伊春》《伊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础知识100问》等文明手册11.2万册,设立遵德守礼提示牌5851块。完成全国文明城市767项测评项目网上材料报送工作。住建、城管执法、交通、工商、食药监等13个部门开展街巷环境、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市场环境、餐饮环境等九大整治行动137次,改建中心城区54个老旧居民小区,全市近5000家商业企业和个体经营业户进行搬家式清理。出台治理小广告、犬只管理、文明祭祀等创新举措,城市管理突出问题逐一破解。

(马燕 王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