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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波荣膺全国“时代楷模”称号

孙波荣膺全国“时代楷模”称号


  鹤岗市工农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孙波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并在6月20日中央电视台“时代楷模发布厅”发布了孙波的先进事迹,号召全社会开展向他学习的活动。孙波成为全国获得“时代楷模”称号的第6人,也是黑龙江省及全国政法战线此项荣誉的首位获得者。41岁的孙波从事审判工作20年,始终战斗在审判工作第一线,先后参与审理案件1890余起,在他主审的430起案件中,没有一起超审限案件,没有一起被改判和上访缠诉案件。2011年,他被诊断为双肾衰竭,目前靠每周三次透析维持生命,但他依然坚守在工作一线,是新时期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中宣部副部长王世明,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张效廉,省法院院长张述元,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陈永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雨浦,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刘春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德臣以及孙波的亲属、全国法院系统代表等大约150人出席发布会。

(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