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2014年,全市出生人口2751人,死亡人口4999人,人口自然增长率-4.9‰。年末全市总人口为456157人。其中:城镇人口289575人,乡村人口166582人;农业人口162178人,非农业人口293979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实现28515元,同比增长11.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20067元,同比增长8.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10577元,同比增长12.0%。实施惠民实事14件,有效解决了住房、出行、就医、就学、小区环境、饮水安全等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5%以内。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低保、新农合及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提高,贫困户、受灾户救助力度加大,社会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加强民办养老机构规范管理,提高五保供养水平,首家大型民营养老护理院投入使用。建立社区干部生活补贴增长机制,提高城市社区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发放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在职、离退休职工及遗属取暖费补贴;按照县市调控线最高标准,兑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津贴补贴,在职人员人均月增资285元,离退休人员人均月增资391元,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