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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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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134名五保户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资金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年3260元和2370元。呼玛县自筹资金200多万元,建立以集中养老和分散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将原县人民医院用房改造成集农村敬老院、福利院、荣军院和孤儿院为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目前在院集中供养人员22人;投资1500万元,新建建筑面积5000余平方米高水准老年公寓。此外,为了服务分散供养的偏远农村,呼玛县投资55.5万元建成了三卡乡和韩家园镇的两个乡镇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新增供养能力15张床位。
  引入民间投资,建成了博爱敬老院和福寿康敬老院两家民营养老机构,这两家敬老院已经达到总计30张床位规模,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公立养老机构承载能力不足的压力。
  呼玛县投入4000余万元,续建呼玛县第一中学校园设施,铺装全县首座塑胶草坪运动场,建成呼玛县第一中学集食堂、展演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楼和三卡乡中心校食宿楼,维修改造了三卡乡中心校、一小、二小、三小部分校舍,新建呼玛县第一小学水冲式厕所。新建三卡乡幼儿园、白银纳乡幼儿园,完成了韩家园和椅子圈煤矿幼儿园改扩建,实现县域内公办幼儿保育场所全覆盖。还购入1辆标准化校车,为偏远乡镇在呼玛县第二小学集中住宿学习的农村学生提供交通便利。为呼玛县第一中学和呼玛县第一小学配备“班班通”远程教学设备,推进数字化信息教学应用。
  呼玛县通过“十个一”工程完善城镇居民生活服务基础设施:一是为每个小区安装一套监控系统;二是为每个单元安装一副防盗门;三是为每户楼道口安装一盏灯;四是为每个人口密集住宅小区建一个水冲式厕所;五是为每个小区配备一个垃圾箱;六是为每个小区配备一套健身器械;七是为每个小区配备一套休息座椅;八是为每个小区安装一个信息广告栏;九是组织每个小区民主选举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十是为每名环卫工人配发一双清雪防护靴。
  县妇联积极扶持鄂族妇女创业致富,发展民族手工艺品制作业。从2011年开始,4年间,累计为鄂族妇女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0余万元,为白银纳手工艺品厂争取5万元专项资金。2014年,向该乡鄂族妇女赠送了烙画机、电烙铁、画架、画框、宣纸、毛笔、墨汁、国画颜料等第一批制作烫画的工具和器材。
  2014年,为进一步推动农村养老事业的发展,加快农村幸福大院建设,呼玛县投资150万余元在呼玛镇红边村建设了1500平方米农村幸福大院,共计12栋36户。幸福大院入住通过严格村民小组摸底调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乡镇严格审核重点推荐等环节,现已入住25户。

(孟国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