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规建设 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立法条例修订案草案,突出加强党对立法工作领导、发挥人大主导作用、改进完善审议和保障机制等内容,形成提请大会审议的修订案。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相适应,落实国务院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决定,废止和修改52部地方性法规。修改民族教育条例和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协调省政府有关部门向教育部重新备案全省高考加分改革方案,落实国家招生制度改革精神,维护全省少数民族考生权益。继续推进法规清理工作,对清理报告评审验收。审查69件报备规范性文件,回复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3件。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注重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全年,50%的法规草案由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牵头组织起草。注重多渠道、多形式征求代表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发挥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完善法规草案争议较大事项的协调论证机制,首次采用第三方评估方式,委托法律专家评估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草案中有关鉴定备案问题,作出的结论获得各方面认可。组建省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为立法工作提供咨询服务。指导设区市和自治县立法工作,组织开展全省立法工作人员集中培训,提高立法队伍整体素质。
(尹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