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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黑龙江建设

平安黑龙江建设


  2015年,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化平安黑龙江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平安建设工作。省综治办组织起草并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综治(平安建设)三个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法治化治理体系、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网格化责任管理体系建设。省综治办组织起草并印发《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黑龙江省综治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办法》,重新制定《黑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提升平安黑龙江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社会治安物防技防建设,全省综治信息系统所需线路全部联通,实现县、乡两级视联网接入,并选择有条件的村开展视联网建设试点工作。全省县、乡两级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成率均100%,村级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成率85%,公安机关报警监控中心建成率、治安卡口建成率、重点部位公安联网率均为100%,覆盖社会主要公共区域、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工作部署,开展枪爆物品大清查、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等专项行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服务、管理流动人口、刑满释放人员、重症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致死案件情况报告通报制度,全省重性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致人死亡强制医疗案件比上年下降10.5%。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八类案件(杀人、放火、伤害、抢劫、爆炸、绑架、劫持、强奸)立案件数比上年减少9.1%,公众公共安全感和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分别为95.5%、95.7%。

(厉富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