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环境建设 2015年,省委成立建设法治黑龙江工作委员会,统筹推进法治黑龙江建设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委政法委。建设法治黑龙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建设法治黑龙江工作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制度,印发《黑龙江省有关部门贯彻实施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实施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等重要文件。全省各级政法机关服务经济发展,开展依法打击、整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维护金融秩序专项行动,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判机关审结一审民事和商事案件199157件,标的额351.7亿元。检察机关立案破坏发展环境职务犯罪案件涉案人员363人。公安机关破获经济犯罪案件3552起,涉案金额6587.2亿元。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全省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万件。省法院在“诚信龙江”网发布不履行银行债务信息129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案件1651人(件),震慑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省委政法委专项检查全省监狱、看守所、强制戒毒所和社矫机构,督导整改执法司法行为不规范、内部管理不严格、安全措施不落实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厉富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