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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管理

交通安全管理


  2015年,全省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3274起、死亡1151人、伤3437人、直接财产损失3822.12万元,比上年分别下降5.16%、0.17%、4.55%和6.08%。
  交通事故预防 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消除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患问题。开展涉牌涉证百日会战、打非治违“五个波次”行动等20余次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违法行为1297.54万人次,教育107.91万人次,警告12.78万人次,行政拘留9299人。全省联合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1506处,全部建立基础台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由省、市、县三级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实施城市畅通工程,推进城市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编制和交通影响评价,提升城市智能变通管理水平。健全9312个村级组织机构,组建农村交警中队610个,承担农村交管任务的农村派出所累计473个。布设省、市际交通执法服务站,改革公路勤务机制,应用机动车查缉布控系统。淘汰一批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对营运客车等重点车辆实施“户籍化”管理,应用卫星定位装置监控平台实施24小时动态监管,排查清理“营转非”大客车等重点车辆,消除安全臆患机动车。
  交通宣传 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播放游走字幕44万条次、专题片41万部次,开设专栏49十、专题394期,邀请专家学者和交通民警做客直播间297次,发布微博6704篇、微信2536条,受理群众咨询业务等2112件。在重要会议、节日和“打非治违”“涉牌涉证整治”等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开展“情暖旅途”“安全行车我承诺”“送交通安全服务下乡”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八进”活动,进学校8027次、进村屯9541次、进社区7184次、进企业4457次、进机关249次、进部队64次、进施工现场329次、进人员密集场所631次。
  交通管理改革 提升机动车管理和驾驶人考试工作能力,举办多次车驾管业务培训班,推进车驾管业务基础信息的采集、补录和更正工作,部署开展整治和规范中介行为专项行动。印发《黑龙江省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增加安检机构35家,增加检测线70条,推广电话预约检验、异地检验,设置免检车辆检验标志核发窗口228个,核发免检标志49万个。推动车驾管业务权限下放,布建县级车管所、城区大队车管分所138个、交通管理服务站134个,将记满12分和注销可恢复驾驶人考试培训下放到具备条件的县(市)交警大队。推行驾驶人科目三考试智能评判模式,各支队在同一城市内至少建成三条科目三智能考试评判路线,改革机动车号牌管理制度,优化升级自助选号系统,推行“二十选一”号牌选取制度。
  执法规范化建设 4月1日,新修订的《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正式实施,总队编写《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适用指南》,为一线交警提供执法依据。制定实施执法规范化建设8项28条措施和勤务中队、乡镇中队、事故中队、车管所“三队一所”规范化建设标准及交警10个岗位规范。修订完善执法考评指标,定期考评通报基层执法情况,督促整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参加省政府纠风办、省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的“行风热线”活动,解答咨询、受理投诉44件。
  推进城市智能交通建设 加大城市交通指挥中心建设的科技投入,完善交通诱导、路面监控、流量研判等功能,并据此制定交通组织和勤务工作方案,提升城市交通组织水平和解决拥堵问题能力。推进公路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形成《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辖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解决项目资金、项目占地、环评和资源共享等问题。推动机动车查缉布控系统建设与应用,全省接入卡口623个。

(任德发)


12月4日,省交警总队在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台组织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参加“行风
热线”活动 (省交警总队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