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检察 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普通刑事犯罪嫌疑人17127人,提起公诉29986人。参与平安黑龙江建设、企业周边治理、打击传销、打击非法集资、黄赌毒等28项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打击犯罪工作合力。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准逮捕普通刑事案件3017人,对104名真诚悔罪、积极赔偿损失、获得被害人谅解的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落实专人办理、指派辩护、分案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依法决定附条件不起诉51人。司法救助经济困难的被害人、申诉人等92人。
(吴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