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职务犯罪查办

职务犯罪查办


  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和重点领域腐败案件。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991人,县处级以上要案226人,同比上升11.9%,其中省部级2人、厅局级20人,同比上升25%。重点查处行业性、系统性腐败案件,查办国土资源、征地拆迁、农村基层组织等领域职务犯罪685人。查办为谋取非法利益“围猎”、拉拢腐蚀干部的行贿犯罪391人,比上年增加21.4%。抓获潜逃职务犯罪嫌疑人63人,劝返1名潜逃美国的犯罪嫌疑人。针对职务犯罪群体化、系统化、区域化的新趋势和新特点,运用系统思维,完善省检察院主导、市(分)检察院主体、基层检察院补充的大要案办理机制,建设侦查一体化机制。省检察院和市(分)检察院对重大、复杂案件,及时领办、督办,对阻力大、干扰多的案件,启动异地管辖程序或交叉办案,完善与纪检监察部门相衔接的工作机制,获取有效案件线索及信息。探索大初查模式、跟踪诉讼模式和侦诉一体化模式的有机融合,构建新型的侦诉、侦辩、侦审关系,提升办案能力和效果。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1577人,占职务犯罪立案总数的79%。

(吴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