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作 2015年,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2278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62728件,调解成功250909件,成功率95.5%。防止民转刑案件4786件次,防止群体性上访2721件,防止群体性械斗427件。6月15日,在大庆市召开全省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在与信访、民事诉讼、治安案件、医疗纠纷、劳动人事争议、交通事故、人保财险、物业等领域衔接基础上,向金融领域拓展。3-10月,与黑龙江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全省首届“十佳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11月1日,举办黑龙江省首届“十佳人民调解员”颁奖晚会。全年,省司法厅授予哈尔滨市道里区司法局安静司法所等16个司法所为省级规范化建设司法所。重新授予木兰县司法局等31个县(区)司法局为省级规范化建设司法局。授予依兰县司法局等10个县(区)司法局为省级规范化建设司法局。全省有21个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和全国先进司法所,21人被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全省有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机构823个,执业人员2074名。全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诉讼案件11256件,非诉讼案件273650件,法律援助案件3998件。指导各地建立8个符合标准的安置帮教基地,全省安置基地增至93个。
(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