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 2015年,全省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0147人,解除矫正28432人,在矫21715人,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社区矫正持续安全稳定。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手机定位管理系统,对9820名社区服刑人员实行手机定位管理,提高监管效率。通过新建、联建、扩建、改建等方式,加强社区矫正教育中心建设,全省建成教育中心53个,占全省县(区)总数的四分之一。抽调市属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组建社区矫正警察支队,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全省成立社区矫正警察支队32个,抽调强戒民警252人,缓解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不足问题。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报请特赦社区矫正人员500人,法院裁定特赦499人,不予特赦1人。
(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