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治 坚持依法履行职责,落实权责清单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备查制度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认真开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流程图编制工作,公开省级行政权力清单7类31项、181个责任事项,开展涉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清理,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协调完成《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加强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地税部门和地税执法干部依法治税、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取消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布保留7项行政许可事项,将4项困难减免变更为核准类减免税,强化对后续管理事项动态监管。
(魏明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