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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改革

价格改革


  坚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2015年初,在全国较早完成定价目录修订工作,集中放开了一批价格,下放了一批适宜由市县管理的定价项目,省市县三级实际管理定价项目由84项缩减到41项,减幅超过50%;依据新版定价目录,全省清理废止相关定价文件316件。按照国家部署,启动煤电价格联动,降低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电价11.3亿元。实现非居民用存量和增量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顺利并轨,并大幅降低了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牵头推进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会同有关部门合理确定2014年度补贴标准为每亩60.5元。总结改革试点经验,完善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推动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顺利实施。部分市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顺利。推进阶梯价格改革,印发建立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意见,指导各地平稳出台阶梯价格改革政策。推进环境价格改革,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出台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指导意见。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年调价额8亿元左右,加大了促进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力度。提高废气、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并实行了差别收费政策。疏导燃煤发电机组脱硝、除尘环保电价2.67亿元。及时制定试点城市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标准,完善医疗垃圾处置费用补偿机制。

(王雪然)